绍兴市人民政府 社会事务

阅读: 42 发表于 2024-11-07 03:23

 

  【概况】 2014年,全市民政系统以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为主要任务,在慈善品牌建设、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保障、大病医疗救助、双拥模范城创建、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地名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兜底线、救急难和社会建设的骨干作用。(章楠)

  【接收退役士兵1873名】 年内,全市共接收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1873名,共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2544.08万元。其中市本级接收317人,发放自主就业补助367.47万元。全市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89名,其中绍兴市区9名,经理论考试和档案考核,公开择岗,及时完成安置任务。680余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创建“省双拥模范城”获“六连冠”】 7月31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召开浙江省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7周年暨双拥模范城(县、区)命名表彰大会。绍兴市第六次被命名为“省双拥模范城”,柯桥区、上虞区被命名为“省双拥模范区”,诸暨市被命名为“省双拥模范城”。

  【公祭革命烈士】 9月30日,是中国首个法定的烈士纪念日,绍兴市在府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广场举行公祭革命烈士活动。市领导钱建民、俞志宏、谭志桂、陈长兴、余祥明等,市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市直各部门单位领导和机关干部代表,烈属代表,大中小学生代表,驻绍部队官兵,群众代表200余人冒雨参加悼念活动。市长俞志宏主持公祭仪式。

  【赠送慰问金慰问品4363.4万元】 年内,全市民政部门赠送慰问金、慰问品总计4363.4万元。其中慰问驻绍部队454.45万元,慰问优抚对象3908.95万元,发放年画、春联14.03万份。

  【优抚金总额增长15%】 年内,民政部门向全市1052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15668.44万元,优抚金总额同比增长15%。(罗练东)

  【出台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意见】 10月,市委办、市府办出台绍兴市《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意见》。《意见》共有十九条,涉及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拓宽社会组织发展空间、提升社会组织能力、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监督、加强社会组织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

  【专项检查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情况】 8月至10月,市民政局开展了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回头看”专项检查,对全市258家行业协会(商会)的人员、财务、场所与行政机关脱钩情况进行检查,结果显示,相关组织基本做到政会分开、财产独立、人员分离、职能分开。

  【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年内,市民政局召开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审会议,对参加此次评估的25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进行审定。共评出AAAAA级社会组织6家,AAAA级7家,AAA级12家。(童玲鸿)

  【整治违法违规坟墓4821穴】 年内,全市民政部门以平毁、绿化覆盖等方式对杭金衢高速公路、杭甬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104国道、329国道沿线等重点地段的裸露坟墓进行了集中整治。至年底,全市共整治违法违规坟墓4821穴。同时,全市已建设公益性生态墓地 1400个,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96.8%,绿化覆盖率达80.7%。(顾莉莉)

  【市殡仪馆火化遗体9365具】 年内,市殡仪馆共火化遗体9365具,与2013年基本持平。其中外来人员717具,柯桥区户籍4745具。

  【落实殡葬惠民政策】 年内,全市民政部门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其中越城区(行政区域)共有4520人申请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减免费用463.65万元。

  【全面实施花圈粉碎处理】 年内,市殡仪馆为支持和配合全市环保工作,改善绍兴环境空气质量,购置了花圈粉碎设备,从11月15日起,凡是在殡仪馆处理的花圈禁止焚烧,一律通过花圈粉碎机作无害化处理。

  【设立市公墓管理中心】 年内,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市殡仪馆分设为殡仪馆和市公墓管理中心。市公墓管理中心为相似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规范和引导公民文明丧葬,向本地区死亡居民提供骨灰盒安装墓地等服务工作,承担公墓建设、管理和环境的绿化、美化职责。

  【三家丧户参加联合海葬】 4月2日,市公墓管理中心安排市区三家丧户家属参加温州殡葬管理处主办的联合海葬。海葬活动仪式庄严肃穆,场面壮观,葬后统一颁发海葬纪念证书。至年末,全市共有5家丧户选择海葬,共有36家丧户选择树葬,绿色低碳的丧葬新风尚正在市民中逐渐形成。

  【新建公墓墓穴876穴】 年内,市公墓管理中心按照公墓规划与建设计划,在望秦山墓区新建墓穴876穴,出售墓穴442穴,安葬骨灰376份,入葬率达85%。(钱春兰)

  【婚姻登记37797对】 年内,全市办理结婚登记37797对(其中涉外和涉港澳台胞、华侨、出国人员76对),同比增长17%;全年办理离婚登记9092对(其中涉外和涉港澳台胞、华侨、出国人员13对),同比增长6.8%。全年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58176份。

  【新昌县民政局获评国家AAA级婚姻登记机关】 4月4日,民政部授予新昌县民政局“国家AA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至此,全市6家婚姻登记机关中已有4家被民政部授予“国家AA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

  【收养登记280人】 年内,全市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280人,比2013年减少57人。其中:男孩38人,女孩242人;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42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238人;国内公民夫妻共同收养250人,无配偶收养30人;涉及跨省收养4人。全市全年解除收养关系4件,撤销收养登记1件。

  【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4685人次】 年内,全市各县(市、区)救助管理站共实施救助4685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90人次,青壮年3916人次,老年人579人次;提供返乡乘车凭证2356人次;投亲靠友、自愿返乡的339人次;救治街头精神病、痴呆傻、危重病人2026次;联系其亲属、单位、流出地民政部门到站接领172人次;各县(市、区)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护送返乡138人次;因不符合救助条件终止救助的2人次;因多种原因无法查找到原籍住所地址而滞留在站共136人,其中精神病人110人,无法说清户籍地的痴呆傻、聋哑人19人。

  【两家单位获“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站)”称号】 4月4日,民政部授予绍兴市救助管理站、绍兴市绍兴县救助管理站(绍兴市柯桥区救助管理站)两家单位“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站)”称号。(顾莉莉)

  【开展“我要回家”专项活动】 年内,市救助管理站积极开展“我要回家”专项活动,使2003年以来沉滞在站多年的精神障碍人数由141人减少到67人,共计74名精神障碍人员找到亲人(其中走失25年以上13人,10年以上17人,1~3年的35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9人)。(刘晓燕)

  【扶持水库移民91897人】 年内,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总人数为91897人。其中,诸暨市永宁水库新增1409人,新昌县钦寸水库新增526人。2014年度复核后直补到人数量为69877人,项目扶持人数为22020人。全市实际发放直补资金4192.62万元。

  【实施水库移民扶持项目289个】 年内,中央和省下拨资金5167.7万元;全市共计实施水库移民扶持项目289个,投资总额达10613.9815万元。其中:后扶资金项目57个,投资1129.93万元;结余资金项目118个,投资4879.4653万元;创业致富资金项目13个,投资1105.6213万元;小库基金项目90个,投资2924.9万元;库区基金项目11个,投资574.0649万元。(金志伟)

  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

  【概况】 2014年,全市基层建设以社区建设为重点,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充实公共服务平台内容,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村(社)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年内,市民政局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一是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换届结束后,及时梳理换届信访突出问题,逐个回复,尽力化解矛盾,确保稳定。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举办农村主职干部示范培训班,全市100名新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参加培训;各县(市、区)也先后组织换届后村干部、村民代表学习培训。柯桥区出台《关于完善规范管理、能进能出机制,着力建设“三合适”村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从村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激励和退出机制五方面加强村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各地对村级组织建设实行提档升级,上虞区投入100万元专项资金对30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嵊州市出台《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评出20个优秀社区,奖励补助资金100万元;诸暨市出台《诸暨市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

  【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创建】 年内,市民政局以“和谐社区”创建为主要抓手,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一是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市级“和谐社区”创建细则,评选出20个市级“和谐社区”,完成三年计划中第一年的目标任务。诸暨市暨阳街道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称号,越城区府山街道越都社区、诸暨市暨阳街道江新社区被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称号。至年底,全市共有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1个,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2个,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2个。二是指导各地推进特色社区建设工作。诸暨市开展“美丽社区”创建,此项工作列入“美丽诸暨”建设三年计划,有5个社区首次参加。柯桥区开展“精品社区”“特色社区”创建,并将创建活动列入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全年有4个社区申报参加“精品社区”创建,8个社区申报参加“特色社区”创建。(陈一星)

  【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年内,市民政局进一步完善市“96345”公共服务平台。一是开通微信公众账号SXS96345,构建微信平台,平台设“我们风采”“服务咨询”“活动推荐”三大栏目,定时发送新闻动态,可与手机用户在线交流。二是在蕺山街道白马社区、龙洲花园社区、书圣故里社区开通“应急一键通”,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三是将市“96345”服务热线电话服务范围扩大至柯桥区,同时覆盖绍兴高新区和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社工队伍建设】 年内,全市民政部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简称社工)队伍建设。一是支持社工参加各级职业水平考试,近400人参加考试,94人取得了职业水平证书。全市累计获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人数达到659人。二是加大社工服务机构孵化培育力度,培育专业社工服务机构3家,累计已有5家,越城区成为全市首个省级“三社联动示范观察点”。上虞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并成立全市首家社会工作者协会,吸纳会员80名。在社区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事业单位设立“社工工作室”,全市有社区“社工工作室”55家。三是探索“社工+义工”联动服务模式,开展“社工带义工,服务进社区”系列服务活动,市“96345”公共服务中心还免费为居民和困难人群提供家政维修、护理、咨询等服务。四是在越城区龙洲花园小区举行首届服务类“五星级民间人才”评鉴活动。来自市区各家政服务机构的38名家政能手参加了家政服务类技能比武。

  【推进村(居)务公开透明】 年内,全市民政部门积极推进村(居)务信息公开透明化建设。在内容上,将“社区居务(财务),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列入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考核细则。在载体上,在传统的村(居)务公开栏基础上,利用QQ群、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实现村(居)务多渠道公开。在监督上,进一步完善村(居)务公开民主监督机制,实行多方监督并行;健全“阳光村(居)务”组织,换届后,全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陈一星)

  民族宗教

  【概况】 2014年,绍兴市佛教协会第五次代表会议召开。市少数民族联谊会会长李维萍、副会长和锡琼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绍兴市佛教协会第五次代表会议】 7月7至8日,绍兴市佛教协会第五次代表会议召开。副市长徐明光,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倪善贵,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黄文刚,省佛教协会会长、奉化资圣禅寺方丈怡藏大和尚等出席会议,绍兴市佛教协会永远名誉会长、常州市天宁禅寺方丈松纯长老到会并开示,江苏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常州市天宁禅寺监院廓尘法师,市佛教协会四届理事会顾问沈定庵居士等应邀莅会。全市各寺庵的100余位代表、特邀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绍兴市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关于修改〈章程〉的报告》,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净芳大和尚当选第五届理事会会长,传实印海、法弘、了成、了德、合寿、月空当选副会长,袁国辉当选理事会秘书长,吴锡培等6人当选副秘书长。会议还通过了聘请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纯一大和尚为绍兴市佛教协会名誉会长的决定。

  【智敏上师著作出版发布会暨弘扬俱舍宗座谈会】 9月1日(农历八月初八),智敏上师《俱舍论颂疏集注》出版发布会暨弘扬俱舍宗座谈会在上虞区多宝讲寺举行。上虞区多宝讲寺位于曹娥江畔、龙山脚下,是大般若宗道场。多宝讲寺宗宙上师对关心《俱舍论颂疏集注》出版并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并作了题为《搭集注之梯探俱舍宝藏》的主旨发言。复旦大学哲学系宗教研究室主任王雷泉教授、上海古籍出版社副社长王纯分别发言,《法幢文集》执行主编宗民法师介绍《俱舍论颂疏集注》历时九年的编辑历程及后续出版计划。

  【甬、绍、舟三市天主教工作联席会议在上虞举行】 9月26日,天主教宁波教区第十七次联席会议在上虞区召开。省民宗委副主任莫幸福到会指导,绍兴市民宗局副局长陈秋平主持会议。三地业务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回顾总结了各自地区近一年来天主教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天主教工作领域的重点和工作难点,并就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做好天主教爱国会建设进行了探讨。

  【绍兴炉峰禅寺传授三坛大戒法会】 11月14日,炉峰禅寺传授三坛大戒法会正授菩萨戒在炉峰禅寺大雄宝殿前举行,325位新戒比丘排班列队,虔诚迎请传戒三师。此次传授三坛大戒法会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由浙江省佛教协会主办、绍兴市佛教协会协办、炉峰禅寺承办,法会按照古代规制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松纯长老主持传戒法会。国内25个省(市、区)的325名戒子经过为期一个月的精进修习,次第授受沙弥戒、比丘戒、菩萨戒,并获中国佛教协会颁发的戒牒。这是炉峰禅寺自开山以来首次举办三坛大戒法会。

  人口与计划生育

  【概况】 2014年年末,全市户籍人口443.04万,出生41032人,计划生育率96.13%,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9.27‰、2.41‰,多孩违法生育发生率0.39%,继续保持适度低生育水平稳定。

  【稳妥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 年内,市人口计生委将接受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再生育申请的时间统一为1月22日起;对政策出台前生育的仍定性为违法生育,对政策实施后至6月30日之间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已怀孕夫妇的再生育申请予以特事特办,确系因办证难而在此时间内生育的,由基层计生部门实行审批备案。至年底,全市受理“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8995例,已审批8767例,生育4068人。

  【提高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标准】 年内,市人口计生委提高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标准,其中市直和越城区对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夫妻,发放每人每月500元的特扶金,对女方满60周岁且未纳入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范围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夫妻,每人每月发放700元特扶金,对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对象,增发一定金额的特扶金。落实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辅助再生育服务,并提供资金补助;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市符合奖励扶助标准的对象共有60292人,符合特别扶助标准的对象为3538人。(陈金星)

  【支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辅助再生育】 10月15日,市人口计生委下发《绍兴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辅助再生育服务实施细则》,对全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提供辅助再生育咨询指导、预约医疗、定期随访等服务,并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政府补助政策。(沈桁钧)

  【实施出生人口预警预报制度】 7月1日起,全市实施出生人口预警预报制度,该制度要求市、县人口计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本区域的当前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情况以及重大的计划生育政策、年度人口计划和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及执行情况等。如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出生率、多孩率出现异常,出生人口数量大幅突增、突减,或出生人口数量超过本地区卫生、教育等资源的承载量,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人口素质监测指标或计划生育(含流动人口)统计指标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预警。8月,市人口计生委通过市级多家新闻媒体,首次向社会发布了出生人口信息。(陈莉芳)

  【优生促进工程成效明显】 年内,全市计生重点对象干预和随访率达100%。免费婚前医学检查49859人;免费孕前优生检查75615人;遗传基因筛查27634人,发现高危对象886人;产前筛查补助19934人,免费产前诊断24人,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30243人,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30452人。优生政策落实率100%,重点对象干预率98%,婚前医学检查率96.85%,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98%。

  【流动人口计卫均等化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年内,市人口计生委与卫生部门联合下发《绍兴市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努力改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环境,转变流动人口保健意识和生育行为。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管理服务情况专题调查,落实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七免三补”政策,推动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加大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力度,加强信息化协作,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出生数上报较以往明显增多,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出生的政策属性掌握情况也较以往更加准确。完成960个对象(家庭)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陈金星)

  【开展大城市人口发展课题研究】 年内,市人口计生委与绍兴文理学院合作,开展《绍兴大城市人口发展研究》,通过对绍兴人口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分析,提出了大城市建设目标下的人口发展战略。该课题通过了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审定。(施加乐)

  【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 年内,全市各县(市、区)的2013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均在各地的政务信息网或人口和计划生育公众网上公开。在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市人口计生委对新调整划入的乡镇征收业务负责人进行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培训。

  【分层分级清理权力事项】 年内,市人口计生委全面梳理部门职能,通过整合、取消、下放等方式,将原来的30项行政权力缩减到17项。抓好本系统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实行网上值班制度,尽快答复处理对群众的咨询投诉。(陈金星)

  【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年内,市人口计生委针对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辅助生育服务、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等三项重大决策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评价风险等级,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陈莉芳)

  居民生活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年内,从单月数据看,绍兴市CPI一季度呈上涨趋势,3月价格涨幅达到最高位3.7%,二季度全市CPI上涨3.0%,高于全省水平0.5个百分点。7月至12月,全市CPI直线走低,自8月以后,CPI涨幅屡创新低,三季度涨幅比二季度回落1.3个百分点(上涨1.7%),涨幅已低于全省水平;四季度涨幅快速回落(上涨0.6%),低于全省水平0.3个百分点,其中12月仅同比上涨0.5%,创年内新低。

全年CPI累计上涨2.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呈“六涨二跌”格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食品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居住类、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涨幅分别为5.9%、4.3%、3.2%、0.5%、0.5%和0.3%;价格下跌的有交通和通信类、烟酒类,分别同比下跌2.1%和0.6%。

全年,全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1.7%。

  【居民收入】 年内,绍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35元,同比增长9.8%,高于全省平均0.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67元,同比增长9.1%,高于全省平均增幅0.2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39元,同比增长10.5%,低于全省平均增幅0.2个百分点。

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9679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超过5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8.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7个百分点,工资水平继续呈刚性增长态势。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902元,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7.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624元,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9.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4130元,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4.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5个百分点,养老金离、退休金仍然是拉动转移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居民支出结构】 全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231元,同比增长8.3%,其中食品烟酒支出7328元,同比增长9.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632元,同比增长12.7%,其中食品支出4891元,同比增长12.4%。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7.9%和28.3%,均处于相对富裕的水平。(国家统计局绍兴调查队提供)

老龄工作

  【概况】 至年末,全市有户籍人口4430450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均指户籍人口)960719人,占总人口的21.68%,比2013年增长1.19个百分点。其中城镇老人364844人,农村老人595875人。60~64岁老年人337408人,65~69岁老年人233059人,70~79岁老年人254688人,80~89岁老年人121847人,90岁以上老年人13717人,其中百岁及以上老年人125人。全市纯老年人家庭老人113217人,失能老人15829人,半失能老人33356人。

  【百岁老人数持续上升】 年末,全市有百岁老人125人(其中男性29人,女性96人),比2013年增加26人。最长寿的女性是嵊州市的许香仙,生于1906年9月,108岁;最长寿的男性是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骆荣生,生于1910年7月,104岁。百岁老人总数居前两位的是诸暨市、柯桥区,分别有34人、30人,上虞区和嵊州市并列第三,各有14人。

“敬老月”期间,全市受助老年人约12.18万人,发放慰问金额2896万元。浙江省2014年“敬老月”暨老年文化艺术周开幕式文艺演出在越城区城南街道凤凰村文化广场举行,为绍兴近千名老人送上一道文化大餐。

年内,全市电大招生76980人,同比增长3.05%。“第二课堂”全年送课31场。

  【培训近百名老协会长】 10月29日至31日,市民政局组织各区、县(市)、市直各开发区(新区)近百名老协会长(骨干)、老年电大辅导员集中在市委党校,开展为期三天的业务能力和时事政治培训,邀请专家、教授分别就老龄工作基本常识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解读、授课,提升了基层老龄工作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引导老年人投身“五水共治”】 年内,市老龄委以老年人协会为阵地,开展“五水共治”宣传,普及节水减污的知识和技能。同时,鼓励老年人力所能及地协助村(居)委会做好河段日常巡视、漂浮物清理、沿河植绿护绿工作,监督生活垃圾、污水乱倒乱排行为,劝阻乱放散养家禽、牲畜现象,使广大老年人成为“五水共治”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实施“乐龄工程”】 年内,全市民政(老龄)部门运用多元投入机制,积极实施“乐龄工程”,改善基层老年人协会活动设施。全年争取省福彩公益金45万元,用于资助越城区、上虞区、嵊州市共45个老年电大教学点建设。争取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10万元,专项用资支助新昌县5个贫困乡镇的老年协会和老年活动室建设。诸暨市投入资金875万元完成178家老年活动中心的升级改造,发放运行补贴277万元。新昌县投入“彩王资金”,为各城乡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增添活动器材。

  【为老年人实施“双保险”】 年内,市民政局继续为绍兴市区16万余名(越城区、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滨海新城)60周岁以上老人投保“老年人出行平安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费35万元。助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绍兴分公司实施“安康关爱行动”,引导广大老年人从单纯依靠“政府买单”逐步过渡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提高养老自我保障意识。全年,全市有1.5万名老年人自愿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启动“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 年内,市民政局启动“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越城区、上虞区为首批试点区(县),首期10个试点村(社区)70名空巢独居老人信息档案全部建立,并基本建立起低龄老人与高龄老人、健康老人与失能老人一对一、多对一结对为主要形式的爱心志愿服务,为空巢老人提供基本的探视、生活和应急救助服务。下拨每个试点村(社区)5000元,用作志愿者基本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

  【6人获评“全国孝亲敬老之星”】 12月10日,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发文表彰第六届“全国孝亲敬老之星”,绍兴市的余汉成(越城区)、陈爱志(柯桥区)、曹苗通(上虞区)、黄伟英(诸暨市)、张水卿(嵊州市)、梁月莲(新昌县)名列“全国孝亲敬老之星”榜单中。(过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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